科目三场外路夜间考试评判标准及注意事项!按照河北省交通管理局通知要求,自2015年1月15日开始,小型汽车科目三场外路考试将抽取百分之二十的考生参加夜间考试。科目三场外路夜间考生不再进行“模拟夜间行驶”考试项目操作,在考试过程中进行实际灯光操作并进行灯光评判,目前考试时间为每日17:00点开始。夜间考试行驶评判标准如下:1、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;不合格。2、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;不合格。3、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;不合格。4、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;不合格。5、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;不合格。6、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;不合格。7、在路边靠边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、不开启警报灯(双闪);不合格。8、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;扣5分。9、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;不合格。 注明:1、起步前开启前照灯。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。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;照明良好的道路、会车、路口转弯、近距离跟车等情况,使用近光灯。超车、通过人行道、直行路口要等三秒钟以上在进行远近光交替,后落到近光灯上面,通过左、右转弯先踩刹车再打转向灯,等三秒钟以上再进行远近光交替,(一定要打着转向灯做远近光交替)。超车打着转向灯再等三秒钟以上再进行远近光交替。最后落到近光灯上。2、车辆正常靠边停车(距离路边线不大于30公分)后,拉起手刹,摘空挡,松离合、松刹车,车辆发动机熄火,(钥匙回转一个档位,车辆保持带电状态),关闭近光灯,灯光停留在示廓灯(小灯)位置,打开危险警报灯(双闪),开车门,关车门(听到语音提示完成考试),解开安全带下车。3、下一位学员考试上车后应先检查档位、灯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调整完毕后再开始进行考试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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